科研动态

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2015-11-04

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在即,现将天津市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条件:
1、近年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论文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稳定应用(即2013年1月1日以前应用);
3、该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4、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推荐的奖种包括5类,分别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和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
三、请申报的老师将拟申报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简表(简表见附件)于11月13日前发邮件至lipx@nankai.edu.cn,并将盖章后的简表送至科技处成果科,过期不再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科技处联系人:汪磊、李培新
联系方式:23508852
邮箱:lipx@nankai.edu.cn

申报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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