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及相关教工:
为做好我院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统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请符合条件:到2023年8月底之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老师填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邮箱chenqm@nankai.edu.cn,时间截止到3月9日下午下班前。
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及相关人员注意,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在非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联系人:陈奇敏 联系电话:2350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