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2022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学院2022年“百青”申报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请符合条件拟申报者尽快通过nkchem@nankai.edu.cn的邮箱反馈报名意向,并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9日前完成学校人才引进评审系统中的资料填写和提交。


学校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B档)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理工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校外申报人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至少达到我校副教授/副研究员水平,同时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校内申报人应为达到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水平的专任教师。

3.申报人应具备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学术前沿的研究方向与规划,有能力组建富有竞争力的学术团队,并根据国家发展急需和国际学术前沿设立实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研究项目。

“百青计划”满四年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可延续支持一年。“百青计划”B档入选者培养期满须达到学校高端人才或“百青计划”A档评聘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须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评审系统(http://yinjin.nankai.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申报人请参照填写说明,客观、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各学院(单位)要统筹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人才项目实施和“一人一策”人才引育工作体系,面向全球延揽一流人才。“百青计划”坚持随时申报、集中评审的原则,在年初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以及举办“第七届国际人才论坛暨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论坛”的基础上,请各学院(单位)继续深挖“星云·人才引进数字系统”,开展猎头式引才,积极延揽校外人选。

(三)各学院(单位)要严把申报条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坚持公开竞聘、程序规范、择优选拔、宁缺毋滥。通过学术及项目评估等条件标准遴选申报人,保证入选教师的高标准、高水平,形成面向校内外和未来发展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内容

1.每个学院(单位)出具1份推荐报告,详细写明学院遴选过程、申报人基本情况、院内公示情况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学院教授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具体情况汇总至申报人校内评价汇总表。

2.对每位学院推荐人选出具1份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

3.学院在申报人自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填入申报人返回的《“百青计划”申报材料自查、审核情况表》中。

4.学院整体工作材料初稿请通过OA系统外部协同提交至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预审。推荐报告、申报人校内评价汇总表、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提供扫描版。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审核后反馈审核、修改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完善后提交推荐报告、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纸质版。

(二)时间安排

申报人请在6月19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经学院(单位)审核、评审、公示后,各学院(单位)于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及工作材料报送。

受疫情影响,请学院尽量克服困难,争取按期完成申报、评审工作。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报、评审时间,或工作中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联系沟通。

联系人:王轶智、倪祝超


人事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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