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校团委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共同举办学院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分为创新赛和创业赛,其中创业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创新赛参赛说明
(一)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项目组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三)参赛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0年6月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全部作者应不超过8名。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个作品仅可申报1个组别。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其他说明
1.参赛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最好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出具推荐意见。报名截止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2.比赛增加作品自查环节,推荐学院、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组委会抽查。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4.参赛作品必须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创新意义和学术价值,能展现当今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参赛作品必须具备较强的实用性或经济性,能够最终为社会创造价值,能够促进学术进步、技术发展或社会生活质量提升。
6.参赛作品应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理论分析深入,社会调研充分,具体建议或措施合理科学,具有较高的社会现实意义。
7.参赛作品创新点突出,科学推理严谨合理,调研论证充分有据,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8.学生应是作品创作的主体,指导老师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援与帮助,但绝不应该是包办。
9.第三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的一等奖获奖作品不可参加本届创新赛;二等奖及以下获奖作品,若与去年相比有成果进展,可报名本届创新赛。组委会将对此次项目提交材料与往年进行比对,若无进展,将被驳回报名申请。
三、创业赛参赛说明
(一)整体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见后)。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6.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往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赛的一等奖获奖作品不可参加本届创业赛;二等奖及以下获奖作品,若与去年相比有商业进展,可报名本届创业赛。组委会将对此次项目提交材料与往年进行比对,若无进展,将被驳回报名申请。
(二)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与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①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①公益组
a.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b.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c.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②创意组
a.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b.参赛项目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c.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③创业组
a.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b.参赛项目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c.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赛程及赛制安排
(一)赛前动员指导(2021年12月—2022年3月)
邀请参赛经验丰富的师生,深入学院直接面向同学详细介绍参赛政策、参赛经验,并为同学们提供参赛指导,鼓励和帮助更多同学投身比赛,锻炼自己。
(二)参赛报名(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3日)
根据学校赛程安排,请有意愿参赛的团队于2022年2月23日18:00前将《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表》发送至邮箱qq@nankai.edu.cn,主题为“项目简称+校长杯创新创业”,推荐表见下方附件。
(三)大赛初赛(拟于2022年4月)
具体赛程和赛制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赛复赛(拟于2022年4月)
具体赛程和赛制安排另行通知。
(五)大赛决赛(拟于2022年4月)
具体赛程和赛制安排另行通知。
(六)项目提升阶段(2021年4月—10月)
对优秀项目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期间学校将推荐优秀项目于7月—8月参加市级竞赛,市级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团队将于10月参加全国竞赛。
五、相关支持
(一)竞赛奖励
学校将召开创新创业工作总结表彰会,对一年来创新创业工作进行总结,对涌现出的先进创新创业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届“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特等奖1项,奖励获奖团队10万元;优胜奖2项,奖励每个获奖团队5万元。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三项比赛中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团队,每个团队额外奖励10万元。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项比赛的全国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奖励2万元,获得铜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奖励1万元。
(二)成果转化
学校将对优秀参赛团队提供一对一的项目培训、孵化落地、交流展示等,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六、特别说明
1.学院“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作为选拔推荐我校优秀项目参加2022年天津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比赛的唯一渠道。
2.2023年我校推荐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市赛、国赛项目将从第四届、第五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中进行选拔。
附件:20220214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