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级博士调档函将于近日以顺丰到付方式陆续寄出,收到快件后学生需支付邮费,邮寄地址是考生近期通过邮箱填报的通讯地址。登记自取或他人代取的同学请于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到化学楼中楼413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学院的本校生无需调档。
根据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之规定,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请将收到的调档函交给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于报到注册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生需提供工作关系转移证明)送达我院负责老师。请务必注意下列事项:
1.博士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回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化学楼中楼403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300071 联系电话:022-83662806 联系人:马老师
(请在邮寄包裹封面注明“博士XX档案”)
2.档案属重要资料,为避免遗失,请档案所在单位尽量于7月1日前将材料寄达指定地址和负责人(7月初学校开始放暑假),或由新生于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送交化学楼中楼403学生工作办公室马老师。
3.应届毕业生(从未参加过工作)只需要调入人事档案,无需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4.非应届生源:
(1)入学前有工作经历
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①解除聘用关系的协议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合同文本;
②聘期结束的证明。
如有社会保险缴纳截止的证明、辞职/辞退证明材料等,请一并提供。
(2)入学前无工作经历
需本人提交知情承诺书(参考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