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位

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02-26

一、申请登记

拟于本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博士生确认必修课合格及总学分已修够,须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登记,填写《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于3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iushike@nankai.edu.cn,邮件题目为“学号-姓名-博士生登记表”。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申请人账户设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按时提交下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学位申请。已毕业满2年未取得学位的博士生,如拟申请学位,应重新修改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再次提交申请,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审后方可答辩。

二、正常毕业的博士生

1、纸质版材料,超过一页双面打印。请于2021年3月22日-3月30日中午11:00前交至化学楼中楼413

(1)《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附件2)

(2)《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两份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双面打印。

(3)《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表中所列成果

文章提供首页,如文章首页无投稿日期,则需提额外供有投稿日期页面;

专利提供有公开号的页面,专利不需图书馆认证;

已接收暂无DOI号文章需提供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接收函,导师注明文章已接收并签字,接收函为电子邮件在打印时保留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信息。

(4)《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1)

请于3月9日-3月23日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以学院为单位前往相应校区图书馆领取纸质认证结果,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5)《学院研究生申请进行毕业(学位申请)流程意见表》(附件10)

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2、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liushike@nankai.edu.cn,邮件题目为“学号_研究生姓名_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写两个,每个最多8个字)”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

于3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iushike@nankai.edu.cn。

(2)《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3)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

论文定稿要求为pdf版,“不计空格的字符数”10万字以上;

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8),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例如“1120070111_张三_化学与生活”。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所有博士生务必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格式提交论文。具体包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其中“论文编号”不用填写;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关键词100字以内);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但可以在论文的附录中列出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只写论文发表的期刊名,但论文题目、发表年份等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请勿列出。

(4)中英文摘要电子版

中英文摘要保存为txt格式,摘要以“10055_学号_ZY.txt”命名,例如“10055_1120170123_ZY.txt”。

(5)《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14)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三、破格毕业的博士生

化学学科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博士生需申请破格毕业,此类学生5月27日前如文章还未达到要求,只能获得毕业证。只发表1篇影响因子大于10的文章的博士生也须申请破格毕业,此类学生可于6月正常申请学位。具体规定见附件中《化学学科关于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补充规定》。

农药学、材料学的博士生须发表2篇文章(至少1篇SCI收录、1篇核心期刊收录),如只发表1篇文章(无论影响因子多高、无论是否有专利)须申请破格毕业。具体规定见附件6、附件7。

1、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3月22日-3月30日中午11:00前交至化学楼中楼413。其中(1)、(5)、(6)项必交,(2)、(3)、(4)项如没有可不交

(1)《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附件2)

(2)《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两份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超过一页双面打印。

(3)《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表中所列成果

文章提供首页,如文章首页无投稿日期,则需提额外供有投稿日期页面;

专利提供有公开号的页面,专利不需图书馆认证;

已接收暂无DOI号文章需提供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接收函,导师注明文章已接收并签字,接收函为电子邮件在打印时保留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信息。

(4)《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1)

请于3月9日-3月23日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以学院为单位前往相应校区图书馆领取纸质认证结果,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5)《学院研究生申请进行毕业(学位申请)流程意见表》(附件10)

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6)《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两份

本人签字,导师签字。

2、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liushike@nankai.edu.cn,邮件题目为“学号_研究生姓名_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写两个,每个最多8个字)”

(1)《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

2021年3月10日上午11:00前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本人、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和毕业论文发送至liushike@nankai.edu.cn及以下老师的邮箱,用于院内评审,论文不须匿名;

无机、分析、物化专业发送至夏炎老师nkxiayan@nankai.edu.cn

有机、化学生物学专业发送至丁蕙老师yss2@nankai.edu.cn

高分子专业发送至万相见老师xjwan@nankai.edu.cn

农药学、材料专业如申请破格请发邮件至liushike@nankai.edu.cn咨询。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

于3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iushike@nankai.edu.cn。

(3)《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4)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

论文定稿要求为pdf版,“不计空格的字符数”10万字以上;

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8),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例如“1120070111_张三_化学与生活”。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所有博士生务必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格式提交论文。具体包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其中“论文编号”不用填写;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关键词100字以内);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但可以在论文的附录中列出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只写论文发表的期刊名,但论文题目、发表年份等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请勿列出。

(5)中英文摘要电子版

中英文摘要保存为txt格式,摘要以“10055_学号_ZY.txt”命名,例如“10055_1120170123_ZY.txt”。

(6)《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14)

请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四、结业转毕业

申请结业转毕业的博士生,请发邮件至liushike@nankai.edu.cn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院对提交的所有论文定稿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自2019年9月起实行博士毕业论文全盲审。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参照《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6月修订)》(附件16)执行。

答辩时间不晚于2021年5月27日。考虑整体状况和毕业生特殊情况,如确有需要,可安排视频答辩,具体安排见后续答辩通知。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写要求请参见《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规范文件》(附件22)。请在答辩过程中如实完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23)

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流程20210221 (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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