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院继续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在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院校发文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属于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考核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制度。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制定基本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的“申请考核制”入围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科及导师自主确定,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水平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四、报考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3.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4.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需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
五、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以邮戳为准)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顺丰或EMS。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1)《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学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报考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学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1年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3.材料审核
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学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
学科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
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形式外,各学科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等环节。
在综合面试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调档及录取
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将在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我院每个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第一批次时间安排在11月,第二批次时间安排在转年4-5月。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11月25日-30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5月8日-16日。
以上时间安排与校招办通知保持一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及化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栏最新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学院化学楼中楼413室
收件人: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办公室刘老师
邮政编码:300071 联系电话:022-235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