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在《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教通字〔2019〕63号)的基础上,为确保本次创业项目立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关于本次创业项目立项工作的实施原则、项目类别、申报要求、经费资助、申报方式、遴选及立项要求按照《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教通字〔2019〕63号)相关要求执行。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附件1:教通字〔2019〕63号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1.pdf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补充通知1.pdf
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