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训练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补充通知
2020-04-24

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在《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通字〔2020〕2号)的基础上,为确保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910055001-201910055123)。

本次中期检查以线上形式开展。根据项目学科属性,由学院组织项目所属学科相近学科的专家开展检查工作。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

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附件1:教通字〔2020〕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补充通知.docx

附件3:大创模块--导师使用手册.pdf

附件2: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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