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学院“校长杯”创新 创业大赛的通知 |
2019-12-19 10:11 |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举办第二届学院“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赛道——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其中创业赛道分为主赛道板块、“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板块和国际板块。 二、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鼓励留学生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三、创新赛道的参赛组别与对象 (一)参赛项目类型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二)参赛组别与对象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3.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组委会抽查。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创业赛道的参赛组别与对象 (一)主赛道板块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生活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与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①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②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③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④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学院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参赛申报人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院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板块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板块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板块,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板块。 (三)国际板块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赛程及赛制安排 本届大赛在赛制安排上有赛前全覆盖动员指导、分领域组织竞赛、全程配备创业导师、引入项目复活机制、搭建跨学院组队平台等特点。 (一)赛前全覆盖动员指导(2019年12月) 组建由参赛经验丰富的师生共同构成的参赛宣讲团,深入学院直接面向同学详细介绍参赛政策、参赛经验,并为同学们提供参赛指导,鼓励和帮助更多同学投身比赛,锻炼自己。 (二)参赛报名(2020 年3月上旬) 线上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三)学校初赛(2020 年3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学科领域,分类别组织多场赛事。同期,学校为每个赛事领域均配备专门创业导师,各位导师从初赛开始全程跟进项目指导,辅助专业导师提升项目的落地应用性,使项目更加符合参赛规则。 (四)校级复活赛(2020年4月上旬) 由各领域创业导师结合初赛成绩,从初赛未晋级项目中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参加校级复活赛,通过复活赛的项目有资格参加校级决赛。 (五)学校决赛(2020年4月上旬) 初赛晋级的优秀项目参加决赛,决赛包括团队展示、现场答辩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项目提升阶段(2020年4月—10月) 引入更多专业备赛资源对校级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期间学校将推荐优秀项目于7月—8月参加市级竞赛,市级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团队将于10月参加全国竞赛。 在按照校赛最终成绩推荐参加市赛项目的基础上,也将参照各领域参赛项目基数,确定我校各领域推荐参加市赛项目名额。 六、相关支持 1.竞赛奖励 学校将召开创新创业工作总结表彰会,对一年来创新创业工作进行总结,对涌现出的先进创新创业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特等奖1项,奖励获奖团队10万元;优胜奖2项,奖励每个获奖团队5万元;设立最佳指导教师奖3项,奖励1—2万元。面向学院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若干,各奖励1万元。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三项比赛中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团队,每个团队额外奖励10万元。 2.成果转化 学校将对优秀参赛团队提供一对一的项目培训、孵化落地、交流展示等,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七、特别说明 1.学院“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作为选拔推荐我校优秀项目参加2020年天津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比赛的唯一渠道。 2.2021年我校推荐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市赛、国赛项目将从第二届及第三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中进行选拔。 共青团学院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院 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