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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19-02-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服务南开“双一流”建设,推动我校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将组织2019年度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选拔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四)选派专业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五)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一)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二)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选拔
1、符合申请人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请于3月5日前将 《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表.doc》交至化学楼中楼407),并准备申请人材料(见附件2 《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2、学院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集中评审,从申请人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评审材料和推荐结果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推荐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报名单,按照专业、学院、接受学校等方面进行材料整理,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专家小组审议。
经专家审议,确定我校推荐人名单。被推荐申请人于2019年3月10日-- 3月2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所有电子申请材料。
(三)基金委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于2019年5月公布。
五、报送材料时间:
3月10日前,报送:
1、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汇总表(附件3)
3、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lq@nankai.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本科生国际交流科。
3月15日前,报送: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两个表格需由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经学生本人签字、学院填写针对性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送教务处本科生国际交流科。  

申请表.doc

材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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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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