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表。
填写“学院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请使用最新版,见附件),打印一式两份(另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等)。填写并打印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见附件)。
二、作者、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简述理由和依据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是校外项目,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审核签字。
三、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小组审查意见”到化学楼中楼302科研办公室盖主管副院长章,再至化学楼206加盖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公章。论文内容涉及校外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的学生按以上流程办理完毕后将“学院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两份、“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于2018年9月25日8:30-11:00交至化学楼中楼413,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由于本学期开学较晚,研究生院下发通知较晚,学院收齐审批表后还需到津南校区办理手续,故时间较为紧迫,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根据《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南办发〔2009〕23号)的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申请、审批方能在学位论文中标注。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除非另外签署《校外电子出版单位论文授权书》,否则学位论文仅用于校内收藏利用及国家存档要求。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两份、文科博士一式四份、理科博士一式三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并将保密办的回函送交学位办。未按时提交者将延缓审核学位。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的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