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院推荐校级教学名师条件为:一、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二、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三、在2014-2015学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三次学院组织的听课督导活动中至少1次听课结果被评为优秀。
其它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请参照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由于学校通知较紧急,下周一下午还需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附件要求填写材料,并于4月24日(下周一)中午下班前将材料交至院教学办。
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