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学位论文办理程序如下:
1.填写《审批表》打印一式两份;附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及相关附件;
2.作者、导师签字;
3.项目负责人签字(问导师);
4.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小组审查意见(盖章)(科研办盖陈军老师签章,化学院综合办206盖章);
请在2017年3月14日前办理完上述程序,将材料统一交到研办413或414。
注意事项:
1.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
2.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本由图书馆统一印刷、收集,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复印件提交校图书馆。《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
3. 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由于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详见附件: 附件5:学院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说明.doc
研究生办公室
2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