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单位并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学校部署了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
请您尽快(尽量在12月15日、本周四前)登录“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hr),按照附件中的文本和幻灯片提到要求和介绍修改完善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环节。
联系人:宋伊晴、于蕾
联系电话:23500201、23508470
专此通知!请周知!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2016年12月12日
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由于提交后必须审核员确认退回方可再次填写,学校提供的系统没有修改模式,提交后但凡有字段需要修改,则须整体从新填写,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信息采集项目填报说明表(标记提示版)》的说明要求,并与之一一对应无误后再行提交,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2.按照学校的要求,任何新增或者改动都需要提供证明。为了确保“学历学位”栏目中的信息准确采集,请您按照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证明上面印刷的信息准确填写相关情况,尤其是最高学历学位信息,今后该数据系统可能作为工资、待遇测算依据平台。
3.在您确认提交材料之后,学院和学校会分别进行审核工作。在学校进行最终确认复核前,您系统内的“我的资料”栏目内均为修改前的信息。修改记录在“信息修改”栏目内,审核记录中节点根据审核工作的情况会依次出现“部门审核”、“学校审核”等环节,操作若为“通过”,则完成本次采集工作。
特别注意:在您看见“部门审核”和“学校审核”两个环节操作都是“通过”前,请经常关注该系统,若超过24小时(工作日)【或48小时(休息日)】未通过部门审核,或对部门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关于2016年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