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为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专利质量,根据全年专利资助资金拨付工作安排,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对2016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予以补贴,我校补贴申领工作将由专利办公室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老师们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1. 补贴范围: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且第一权利人为学院;
2. 已经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期间)原件,原件待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统一退回;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须提供:《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发文日在2016年期间)原件,授权要求的相关缴费(包括授权登记费、印花税、授权当年的年费)收据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财务章),原件审核后统一退回。
3. 天津市补贴申领工作分两次进行,本次截止日期后授权或取得证书的专利,可以在2017年2月申请补贴;
4. 请各位老师按上述要求于2016年11月13日前将相应材料送交院科研办,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补贴申请;
5. 补贴申领成功后,将于2017年按财务相关制度统一发放给各位老师。
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电话:85358261 23502961
联系人: 郎宇鹏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