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希望各位老师多提宝贵意见,请于9月27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gaoxingbin@nankai.edu.cn
该办法详情请见附件。20160922-“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