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的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派学生到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派出人数:20人
二、具体要求:
1、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
2、可申请专业见附件一。
3、学习期限:一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4、学生需按照我校规定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标准向中国政法大学交纳住宿费。
三、申请程序:
1、学生于6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后,于6月24日前将《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3、学校审核后,确定最后名单。
4、派出学生需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在派出之前办理相应的学分确认等方面的手续。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