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加强青年教师师德师能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和本科教学质量,搭建青年教师学习交流的平台,根据天津市教育工会下发的津教工通【2016】5号文件精神,校工会会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拟于六月上旬举办2016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并选拔获奖选手参加天津市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和范围
1.所授课程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目前正常进行教学活动,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的教师均可参赛。
2.凡在历届天津市教育工会举办的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和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3.为保证参赛人数和水平,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推荐本单位优秀教师参赛。各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少于1名,(经济学院、商学院必须保证5名;电光学院、计控学院、环科学院必须保证3名)。
4.外国语学院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英语及日语专业的教学基本功竞赛。
5.竞赛将分为理科、工科、文科(经济管理)、文科(综合)、英语、日语六个类别。
二、竞赛活动的基本规则
1.竞赛前,参赛教师应熟悉竞赛场地和调试所需讲课设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赛场次、顺序由抽签决定。参赛教师要严格按规定的场次参赛,要求在规定场次竞赛开始前10分钟签到,迟到而未签到者,其参赛顺序由竞赛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整决定。未在规定场次到达者视为弃权,不再另行安排参赛。
3.参赛教师在竞赛开始时只报告参赛序号和参赛内容,不得报告所在单位和姓名,参赛教师一律不自带互动学生。
4.时间和评分。竞赛时间规定为20分钟。评分采取评委当场给参赛教师打分制(不亮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值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迟到者要从该平均值中扣2分,为最后得分。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1.教学内容必须符合大纲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包含丰富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并有所创新。
2.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用普通话授课,教学过程熟练流畅,语言准确、简洁、生动且富有启发性。
3.竞赛中可结合实际需要,借助辅助教学方式。
4.教学中必须板书,评委根据板书质量和布局设计打分。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根据成绩选拔组成学院代表队参加天津市比赛并于暑假期间组织赛前培训。根据市教育工会文件规定,参加天津市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的选手,获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者可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余获一等奖选手将授予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岗”称号。
五、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参赛《青年教师竞赛登记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郭泉君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23508600,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室,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2室,邮箱:jwcqj@nankai.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登记表.xls
校工会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