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于2016年3月结题的天津市科委项目现已开始结题验收。自2015年起,科技处开始统一报送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至市科委,项目负责人不再需要个人报送(清单请见附件1);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天津市科技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结题仍需由负责人本人报送办理(清单请见附件2)。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相关项目负责人需准备材料:
一、验收必备材料
1、结项报告书:下载结项报告填报系统填写,纸质版一式六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电子esp文件
2、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纸质版一式3份,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纸质版一式7份;另需提交电子版文件(word 2003版doc)
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收后退回)
4、天津市科技计划验收项目财务审查意见传递单:纸质版一份,需填写表头部分
5、如项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参与人员、预算等变更,须提供《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6、如有超过合同结题时间一年以上仍未办理过结题手续的项目,需办理中止手续,请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超过合同结题时间但不足一年的项目,需办理延期手续,请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延期最多一次且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7、经费决算报告:需做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会接到科委通知,请联系市科委审计处提供
二、验收附件材料(结合合同内容选择提供)
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式3份,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一式5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7份,A4纸打印。
常见问题:
1、结项报告书中人员列表必须与任务合同书中完全一致(包括顺序),若确需变动请另附调整申请表。
2、指标必须达到任务合同书的要求。
3、经费决算部分:一、人员费严格不能超过预算;二、各单项科目在15%的范围内且信息费+差旅费+会议费+其它费用不能超过预算中四科目的总和的情况下可正常办理结题。
4、延期的项目需填写调整申请表,一式三份,最多可延期一年。
5、已超过合同结题时间一年的项目需办理中止,填写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待科委同意中止后提交结题材料。
6、结题时间在规定结题日后3个月内办理为正常结题,超过3个月必须填写延期申请表;已经延期一年的项目仍未结题的,需填写中止申请表。
7、结题材料请按照结题通知里面要求的材料准备,包括所有的电子版以及相应的调整申请(个人签字,学院盖章),主承担单位盖学院章,上级主管部门盖学院章。
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请参照附件3:天津市科委项目结题项目验收流程进行准备,将以上材料于2016年4月29日前送交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科研办。
特别注意:
所有之前已过合同结题时间但仍没有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本次一并办理。
联系人:韩宁 23501348
201603结题的天津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