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天津市受理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拟申报教师于2016年4月10日前与科技处李培新老师联系,并将申报项目名称、奖种、完成人信息等基本情况简表发送至邮箱lipx@nankai.edu.cn,于2016年5月5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2,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6年4月29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http://std.nankai.edu.cn/8f/43/c1017a36675/page.htm)。
申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具体通知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奖励所需书面材料数量如下:
科技重大成就奖:11份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
国际科技合作奖: 11份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12份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1份形式审查表。
科技进步奖: 7份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1份形式审查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冰 汪磊 李培新
联系电话:85358852
邮 箱:lipx@nankai.edu.cn
关于受理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