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已经展开。现将通知内容、相关材料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助研津贴明细表核对注意事项
1.请导师认真核对学生姓名、金额等项目,填写联系方式、支出账户名称等信息,并在导师签字处签字确认。
2.若有符合发放范围却不在参考名单中的研究生或导师愿意为发放范围以外的研究生(专业学位、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等)提供助研津贴的,请补充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增加”。
3.明细表内导师学生信息有误的请手写改动或增加,并于备注中标明。
4.明细表提交时间:10月30日(周五)中午前,地点:化学楼402。
其他说明:
1.各单位助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助研岗位管理办法,对获得助研津贴的研究生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导师有权督促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考核其工作绩效,并少发或停发不符合条件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2.学校鼓励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情况增加助研津贴额度和资助上限,支付额度在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不设上限。导师提供助研津贴的账户应为经过财务处额度审核后的项目账户,如划转失败,导师须及时提供新的经费账号。
3.根据学校规定,凡导师不提供助研津贴的,学校将削减或取消该导师2016年的招生名额。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学楼402),联系电话:23508058,联系人:许萌(博),赵晓丽(硕)。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