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国家科技专家库填报通知(新)
2015-10-22

接科技部最新通知,国家科技专家库再次开放填报。未填录“国家科技专家库”的教师将无法担任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今后国家所有科研项目评审专家一律从该库中抽取。凡有意向参与国家科技项目评审的人员,请尽快联系所在单位管理员,在“国家科技专家库”中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科技部,系统关闭日期延至10月31日。
一、科技部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服务行业、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我校安排
对相关专家分三类处理:
1、填写中专家:名单见“附件一:填写中”,指的是已经开始填写但没有完成的专家;请专家本人登陆系统进行完善并提交。
2、在库专家:名单见“附件二:在库专家”,指的是原先已在科技部专家库中,但本次尚未开始填写完善的专家;请专家本人务必登陆系统进行完善,否则过期后系统将进行除名。
3、新填报专家:请所有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老师将个人信息填写至“附件三:model_uploadzj”中,发至化学院科研办邮箱ninghan@nankai.edu.cn,之后科技处对其中的专家进行授权,并由邮件和短信通知,专家即可开始填写。
填报系统10月31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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