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工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安排,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各学科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研究生人数,对奖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因材料学院有单独名额,因此此次评审总人数不包括已转材料学院的学生人数,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由材料学院负责评审。现将本年度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和安排公布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1.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4号)。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4〕47号)。
3. 各专业评审要求以专业设置的评审办法为准。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内含2个工作表,分别为硕士和博士)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 获“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奖金为200元/人。
2. 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按有关文件及奖学金捐赠方要求发放相应金额奖金。
3. 获“校级先进集体”的集体给予支持班级活动经费奖励。
4. 推荐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集体”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五、国家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奖者和市级优秀学生推荐
1. 按照学校要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差额评审)产生。各学科按本学科“国家奖学金名额+1”的人数推荐参评人选,参加学院统一评审。
2. 周恩来奖学金和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需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产生。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参加学校统一评审。
3. 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基础上,由学院推荐、学校初评并向天津市推荐产生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学校初评将采取公开答辩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形式。
六、工作进度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9月28日—29日 | 各学科 | 各学科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评委名单(附件3),学院公示 |
9月28日—10月8日 | 各学科 | 学科内评审,提交国奖候选人名单和获奖学生名单(附件2) |
10月10日上午8:30 | 化学楼三楼会议室 |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博士专场),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做3分钟PPT准备参加学院评审 |
10月10日上午10:00 | 化学楼三楼会议室 |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硕士专场),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做3分钟PPT准备参加学院评审 |
10月10日—14日 | 化学楼 | 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 |
10月10日—15日 | 化学楼402 | 获奖学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urp进行奖学金申请 |
七、材料上报
1.被推荐的学生和集体要分别填写相关评审表格(部分表格填写由要求,请遵照执行),推荐参评周恩来奖学金和特等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交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和材料模板详见附件。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有单独的表格需要填写。
2. 各学科在10月8日下班前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并提交《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至xumeng@nankai.edu.cn。所有获奖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将各类奖学金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化学楼402,同时需在urp系统上进行奖学金申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6)。
联系人:许萌 赵晓丽,联系方式:23508058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