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科委关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始征集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申报申报说明及指南》,按照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1.支撑项目全部为在线申报,用户名和密码请按照说明注册或找回密码
2.申请单位请写到学院
3.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4.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学院盖章),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5. 各申请人在线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5年8月17日上午11点,在此之后各单位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
6. 今年项目的申报统一增加了科技报告制的有关内容,待科委条财处系统上线后会另行通知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申请单位请写为“学院天津市XXXX重点实验室”或“学院XX学院”。
2. 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5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5年6月30日应未满57周岁。本次申报的201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3. VISTA、WIN7系统容易导致日期格式错误,请尽量用XP系统,且填报软件之前确保系统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如有老申报系统,确保先卸载后再重新安装新的申报系统。
4. 指南代码是配送评审专家的唯一依据,务必准确、选到最底层,相关学科代码也要填。工作进度最后一个阶段需出现“结题”字样。千万不要忘记填写项目研究目标及考核的技术指标。
5. 经费有预算的条目后面计算依据必须写,且须与明细表对应,尤其注意经费预算页设备费与下一页购置设备明细表之完全对应。经费预算请参照科技处主页—-科研计划—-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经费管理规定填报。
6. 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各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填写,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敲入:“情况属实 同意申报”,各盖章处日期都要填写。
7. 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学院公章、对方单位公章),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同时相应位置(申请书封面、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协议)需对方单位盖章。
8. 项目的形式审查仍然重点检查人员超项、经费审查、身份证查重三项,不合格的项目无法获得进入下一轮专家评审的资格。
人员超项:A、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B、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 C、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
经费审查:人员费超过财政拨款额的10%;管理费超过财政拨款额的5%;差旅、会议、信息、其它费用合计超过财政拨款额的10%。
身份证查重: 同一身份证号两个不同的名字或同一个人不同的身份证号码。
9.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含系统导出的zip文件和word文件,切勿自行压缩)。另需附各自类别形式审查表每个项目1份。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10. 各单位审核完成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5年8月19日上午11点。受理档案袋请科研干事与科技处联系自取。
11. 今年项目的申报统一增加了科技报告制的有关内容,待科委条财处系统上线后会另行通知。
12. 由于一般项目报名人数严重超过限项数,本次采取学院排名的方式上报,具体申报名额将另行通知。
13.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58832857(市科委基础处),15122661430(技术支持),58832850(科技报告部分)。
科技处联系人:刘雅婷 贾国君 23508472 陈贻斌 23508853
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青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