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各位老师:
学院为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变更职务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职务系列条件严格按照《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职务系列的规定》(南发字[2005]146号)文件执行。
二、变更职务系列工作必须以学校核定的编制和聘任岗位为基础。申请人必须在聘入相应岗位并从事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请转入所在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三、申请人需向院提出申请,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申请人填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职务系列审批表” ,并于5月29日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和职称证复印件(一份)报人事处。
学院联系人:陈奇敏
联系电话:23508470,235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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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