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嘉庚科学奖奖励条例》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条例》规定,201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推荐工作从2015年4月1日起同时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定位和标准
陈嘉庚科学奖奖励近期在中国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该奖在强调科技成果原创性的同时,也重视时效性,并要求科技成果在中国完成和取得。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成果为主,每个奖项获奖人数一般为1人,最多不超过3人。详见附件1和附件3。
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在中国独立做出重要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奖成果的原创性思想应由被推荐人提出并主要由被推荐人完成,但不排除合作者的贡献。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以奖励个人为主,每个奖项每次评选1人。详见附件2和附件3。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不受理涉密类研究成果。
二、奖项设置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分别设立六个奖项:数理科学奖(包括数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化学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包括生物学、医学、农学)、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和技术科学奖。
三、推荐要求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由相关领域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人不能是被推荐人相关成果的合作者。每位推荐人可同时推荐1项陈嘉庚科学奖候选奖项和1位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推荐书是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推荐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文字描述必须准确、真实、客观。
若推荐成果是重大科学发现,请提供2篇该科学发现的论文全文,其中1篇为该成果最早发表的论文,另1篇为该成果最具代表性的论文。
若推荐成果是原创性技术发明,除提供该成果1篇最早发表的论文或(和)1篇最具代表性论的论文外,应同时提供该项目技术发明的专利证书和摘要;若原创性技术发明没有发表论文或专利,请提供该项发明相关的重要说明。
请提供辅助材料:同领域学术刊物、学术会议等对被推荐人的评价和学术水平的证明;如果是技术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应用证明;推荐成果或被推荐人曾获奖励情况(包括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等);与该原创性成果相关的其他论文目录。
若推荐陈嘉庚科学奖,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英文材料(详见附件4)。若推荐的成果由一人以上分别做出了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应分别说明各被推荐人在该推荐成果中所做出的贡献和所起的作用。
五、推荐材料提交方式
4月15日之前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电话:23501348)
详细附件请打开该链接进行下载http://www.tsaf.ac.cn/zygg/5192.html
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