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科综〔2006〕298号)的规定,市科委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14年9月30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所有已经签订了“任务合同书”但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已提交“结项报告书”的项目不再进行检查)。
二、填报说明
(一)在线填报
1.从市科委网站主页右侧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点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2. 项目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上传,填报数据时间节点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提纲见附件1。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表格样式可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中下载。
5.打印上述年度检查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高校为学院)盖章,上级主管单位(高校为科技处)审核盖章。无上级主管单位的项目由区县科委审核盖章(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所辖单位到各功能区科技局审核盖章,滨海新区其他单位到滨海新区科委审核盖章)。
6. 将签字盖章的上述年度检查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
7. 项目单位填报系统如果遇到软件使用等技术问题,请直接将问题发送电子邮件到tjzx@tstc.gov.cn进行咨询,反馈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文件一份(请每位老师准备两份,于10月20日前交科技处盖章后拿回一份扫描上传)。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按照项目类别,请各单位与填报咨询处室或部门直接沟通,报送或寄送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与创业中心联系;周转资金项目与科融集团联系;其他计划项目的咨询处室或部门请参照签订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最后一页第二栏“授权主管处室(公章)”,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 在线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并上传签字盖章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
2.报送(寄送)年度检查报告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学校统一报送)
四、相关要求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诚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据诚信记录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本次年度检查将根据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