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我校2015年国际会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教育部规定,拟于2015年举办或对外承诺举办的国际会议,须在举办前4至6个月由学校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对高校上报的国际会议统筹协调,从严掌握。请拟于2015年举办或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的各单位在2014年10月15日前填写电子版《学院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及《学院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报送至国际学术交流处。会议正式举办前4-6个月,再报文至国际学术交流处。在没有得到教育部正式批件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学院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及《学院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电子版请电询国际学术交流处。
请认真填写,及时上报。逾期不报不予补报。
联系人:国际学术交流处 董 霞 林森茂
电话:26508632 23503907 传真:23506952
电子邮件:nklinsenm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