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假日节点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各项纪律,巩固“四风”整改成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表率、作示范,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确保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环境。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要强化责任追究工作,对工作不力出现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2-23501551;
网络举报信箱:jjjc@nankai.edu.cn
中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院监察室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