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海经〔2014〕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项目征集工作的安排,为做好2015年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立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征集2015年海洋公益专项项目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海洋强市的目标任务,充分结合海洋科技规划、科技兴海战略实施和海洋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建设,提出具有战略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
2.项目应以“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天津市重点领域方向”为指南,按照体系化、链条式的思路设计研究任务,有明确的用户,着力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并开展示范应用。考核指标和成果应具体、量化、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前应提前做好项目科技查新,避免重复。
3.按照科研规律系统组织全国优势团队,强强联合,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海洋科研创新体系。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产学研用一体化实施的项目能力,并可以负责科技问题和成果的集成。
4.原则上每单位推荐重点项目需求(指按体系任务整体设计的项目需求)和一般项目需求(指按体系任务中个别研究环节设计的项目需求)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人同期限主持1项,作为参加人员同期限参加2项(含主持项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海洋公益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需求征集和申报,于3月5日17: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处,文件附件可从天津市海洋局网站下载。
另外,计划申报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项目的单位,请抓紧与局海域处、环境处负责人员进行联络,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电话:张文亮、陶 钢 022-59858570
电子邮箱:tjkjxhxmb@163.com
附件:1.天津市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天津市重点领域方向
2.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需求征集表
3.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4.海洋行业科技资源现状调查表
5.天津市2015年度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征集汇总表
2014年2月18日
(此件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