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学院关于科研专项绩效支出的实施办法》(南发字〔2013〕78 号)文件要求,我处拟对2011年开始执行并于2012年底通过中期评估的973课题予以发放前两年的绩效支出。
支出比例:前两年预算中绩效支出学院部分的85%
支出范围:课题组成员,由课题组长提出分配方案经由学院、财务处盖章后报科技处批准,申请表附后。
发放范围:2011年开始执行的973课题且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
发放办法:科技处在收到各课题组申请表并核实后将额度内转至各学院,由各负责人根据申请方案予以自行发放,学院账户zj000000。
各学院通知负责人填写分配方案申请表,并通知到绩效额度为0的课题,若该课题确实存在绩效支出部分,请提供材料来科技处办理,各课题负责人根据发放额度提出方案,最迟于10月16日将申请表一式4份盖章后交至科技处。
学校实施办法施行之前,已经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一般为各部委重大专项),若已结题,并在结题验收时办理了绩效支出学校代扣业务的课题负责人单独来科技处办理,并提供发放申请表,以及之前办理暂扣业务的凭证。
注:2011年开始执行的973项目未在核发名单中,但确有绩效支出预算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来科技处办理。
科技处联系人:陈贻斌
电 话:23508853
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