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委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津市科技计划所有在研的项目(不含周转资金项目),包括项目单位已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
二、 填报说明
1.从市科委网站主页右侧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点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另外,市科委将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至项目负责人手机。另各学院可根据附件6名单掌握各学院的项目情况,有些项目可能未在学校立项,以科委发送短信为准。
2.项目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相关数据时间节点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1。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
5.打印年度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高校为学院)盖章,上级主管单位(高校为科技处)审核盖章。无上级主管单位的项目由区县科委审核盖章(滨海新区项目由所属功能区科技局审核盖章)。
注意:请打印一式两份,盖章上传后10月19日之前交至各学院。
三、 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年度检查材料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纸质材料具体包括:
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两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
4. 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文字说明。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请注意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时效性。
四、 时间安排
10月19日前:项目负责人使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填写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在线提交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纸质文件一式二份经各学院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市科委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五、 相关要求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诚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市科委今后将依据诚信记录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市科委将根据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科技处联系人: 陈贻斌
联系电话: 23508853
附件:(下载地址:http://std.nankai.edu.cn/s/48/t/25/39/a1/info14753.htm)
1. 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总结报告要求.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doc
3.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doc
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doc
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doc
学院项目清单-1.xls
学院项目清单-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