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征集2014年天津市支撑重点项目和基础重点项目的通知
2013-09-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体部署,现开始征集2014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请各单位按照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基础重点基本要求同天津市一般及青年项目申报要求。请各学院科研干事审核并盖章。
  
  注意事项:
  
  天津市科技支撑重点项目:
  
  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按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今年项目将采用电子版申请书评审,请务必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在线提交时间截至9月5日下午5:30前,在此时间之后在线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由于在线提交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尽早提交,避免网络拥堵。申请书等材料最迟于2013年9月18日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天津市基础重点项目:
  
  各学院请在认真阅读指南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申报,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以实验室为主,各单位最迟于2013年8月23日之前将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8)发至chenyb@nankai.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意向情况具体组织申报。各实验室名额附后。各单位申请书最迟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交至科技处603室。
  
  学校除实验室指标外只有少数的自由申报指标,请各学院在实验室指标申报之外再行申报的一定于汇总表中反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分配。
  
  注意:
  
  1、指南代码是配送评审专家的唯一依据,务必准确、选到最底层,相关学科代码也要填。
  
  2、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各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填写,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敲入:“情况属实 同意申报”,各盖章处日期都要填写。
  
  3、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包含)。局级主管部门意见请自行输入“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4、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请单位写学院(占用重点实验室申报名额的写实验室名称),上级主管部门是学院;合作单位栏没有的写无,有合作单位必须后附合作协议,且相应位置(申请书封面、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协议)需对方单位盖章。
  
  申请书中承担单位为学院加盖学院章,承担单位为重点实验室加盖实验室章,重点实验室没有章的加盖学院章。
  
  请各学院老师仔细阅读天津市项目申报指南,认知撰写申请书,按照我校安排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他问题请致电:2350885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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